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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规定:不可在行车道上“执法查车”

作者:陈晓虎 晁旭 发布于:2006-09-07 10:35:43 来源:新华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治超领导小组针对近期一些执法部门在道路上随意设卡检查,一些超载违规车辆恶意冲卡以及执法人员在道路检查中因不规范作业而发生多起交通事故的情况,于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执法人员不可在行车道上进行执法检测和作业”。 

  通知要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一定要选择好路面检查现场,执法人员不可在行车道上进行执法检测和作业,执法检查车辆和执法人员要与行车道保持确保安全的适当距离;要严格按照交通、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安交警人员到位的情况下,将车辆和有关人员指引到行车道外的检测车道接受检查,保证在检查过程中道路畅通。在执法现场前后500米处,要设立明显的检测、减速提示标牌;在检测现场前一定距离内设置明显、有效的警示及减速和挡车设施;夜晚执法检查要做到照明等设施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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