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清理整顿出租车收费 尾气检测间隔调整

作者:赵鹏 发布于:2006-08-31 10:24:20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市财政局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通知》就此作出规定。

  按照该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5年以内的出租汽车,每年进行尾气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测1次,检测收费仍按现行标准执行。这也意味着,出租汽车的尾气检测频率开始与社会车辆一致。据介绍,此前本市要求出租汽车在进行出厂检测并运营1年之后,就需开始每年进行2次尾气检测。

  通知还规定,今后出租车企业不得向的哥收取安全设施、GPS设备等产品购置费,坐垫椅套、工装的制作费,以及GPS安防服务费。也就是说,今后这些费用必须由企业自己买单,而不能摊派到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身上。 

  另外,今后对涉及出租汽车的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市财政局要求各有关机构必须按照自愿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接受各种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