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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起强制险索赔案闹上法庭

作者:郭晓明 黄兆峰 发布于:2006-08-03 10:48:27 来源:京华时报

  在6月份投保三者险的“过渡司机”沈某7月发生车祸后,被交警认定无责,他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但被拒绝,理由是沈某的三者险不属于强制险。7月31日,沈某将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东城支公司”)告到东城法院,成为交强险实施后索赔强制险的第一人。

  6月22日,沈某在人保东城支公司为他的夏利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从6月30日起,期限一年。7月3日,沈某的爱人鲁女士驾车行驶到朝阳区亮马桥路莱太南口时,突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车旁超到汽车前方,试图向左转弯。鲁女士急忙刹车,但车的右前侧仍撞上了电动车左侧,骑车人倒地,眼睛、左腿和左臂受伤。经朝阳交通支队认定,骑车人夏某转弯未让直行,负全部责任。

  沈某回忆说:“我们没责任,但当时交警说保险公司能赔,让我们带他到医院检查。”于是他们带伤者去医院检查,并垫付了其检查治疗费1500多元。事后,沈某到人保东城支公司理赔,却被告知只能赔偿车辆损失和夏某医疗费的10%。沈某告诉记者,他上网查询过,以前有过第三者险无责被判理赔的先例,交警也说可以赔,所以他决定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夏某医疗费和车辆损失共1770多元。目前东城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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