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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汽车企业被限期整改

作者:涂冬梅 发布于:2006-08-02 15:28:49 来源:新京报

  因为环保生产一致性问题,江西昌河铃木公司等汽车类生产企业被要求限期整改。记者昨日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了解到,在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度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中,有8家汽车类企业没有过关。 

  据国家环保总局公告,这8家企业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中昌河铃木公司是因为车辆抽样检查不合格,要求在10月20日之前的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山东凯马汽车公司及如皋市柴油机厂则因为未按有关规定建立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而要求整改。

  另外淄博汽车制造厂、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浙江新柴动力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因为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不合格,要求在8月20日之前的一个月内整改。

  针对这次检查结果,要求整改的企业如果限期内检查仍不合格,将会被撤销型式核准公告中企业相关车型目录,并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A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予以处罚。在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中,除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外,还将对无法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没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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