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上海车辆非法客运最高可罚10万元

作者:季明 张琰 发布于:2006-06-23 11:16:09 来源:新华网

  上海市政府日前出台《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将对非法客运的处罚上限提高到人民币10万元。 

  据公安交通部门和城市交通部门调查,目前上海从事非法客运的汽车(含出租车、公交、长途客车)约有1.5万辆,从事非法客运的摩托车约有1.8万辆,从事非法客运的三轮非机动车、助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约有4000辆。 

  由于许多从事非法客运的车辆基本属于使用多年的二手车和报废车,往往不符合车辆安全要求,给社会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另外,许多三轮非机动车大多属于无牌无证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一跑了之,难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说,整治车辆非法营运是今年上海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各有关部门已作了周密安排和准备,新制定的《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将有助于依法整治车辆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