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家商评委下达裁定书 "奥拓"商标归长安所有

作者:王妍莉 发布于:2006-06-07 11:01:36 来源:重庆日报

  历时两年之久的长安奥拓和江南奥拓的“奥拓”商标之争终于有了结果。昨日,从重庆西南商标事务所传来消息,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国家商评委)已于日前下达了商标争议裁定书,裁定江南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南集团)提出的撤销“奥拓”商标理由不成立,“奥拓”商标仍归长安集团所有。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国家商评委作出的裁定书,使这场商标纠纷已经走到了尽头。” 

     在一份由权威商标侵权鉴定机构———中企商标鉴定中心提供的商标鉴定书上,记者看到,“奥拓”被鉴定为长安集团独创,并为其最先使用,长安集团“奥拓”商标仍然有效。而江南汽车公司则取得对“江南—奥拓”的使用权。 

     然而,相关人士表示,这仍然不表示江南集团没有侵权。因为,使用权并不等于商标权。“江南—奥拓”至今没有被注册,还不是商标,一旦有人注册了这一商标,江南汽车公司将自然丧失其使用权。 

     据了解,国家商评委发出此份裁定书后,如果江南集团不服,还可就此裁决结果向法院提起上诉。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如果长安集团再次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终止江南集团使用“江南—奥拓”商标的可能。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