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我国将对轻型商用车强制“节食”

作者:朱孔源 发布于:2006-05-19 17:11:42 来源:中国汽车报

  日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布了《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限值》”)。《限值》规定了我国将于2008年1月1日强制实施的轻型商用车油耗标准,它的出台将使我国在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制体系建设方面再前进一步。   《限值》是我国第一个控制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标准。这是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出台后,我国在汽车节能领域制定的又一项重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它的出台将促进我国轻型商用车燃料经济性的提高,进一步从总体上控制汽车燃料消耗。   据介绍,经过起草工作组的多次商讨,《限值》最后确定以“汽车总质量+发动机排量”作为轻型商用车辆限值的评价体系。这样,既考虑了商用汽车的基本特征,又和商用汽车的燃料消耗量取得了较好的相关关系。   根据《限值》的要求,新认证的基本型车自2008年1月1日起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在生产车及已定型产品的变型车自2009年1月1日起应符合第一阶段限值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   据了解,《限值》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5月25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