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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一律购买哈飞赛豹?

作者:徐林林 发布于:2006-04-20 10:10:14 来源:中国法院网

  哈尔滨市政府日前发出公务用车配备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更新或新增轿车时,一律购买哈飞赛豹轿车,其中包括各级公安、工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的执法用车。如购置哈飞赛豹轿车以外车型的小轿车,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安排资金,不予办理定编控购手续,公安车管部门不予办理车辆落户手续。(东北网4月18日电:《哈尔滨市发出公务用车配备通知 更新轿车一律购买哈飞赛豹》) 

     哈飞赛豹是哈飞踏上“中意联手之路”取得的可喜成果。作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商标和自主品牌的国产车代表,不论哈飞赛豹实际设计水准如何,仅凭其曾与世界名车同台竞技的勇气,就很值得国内同行乃至国民的尊敬。(深圳晚报2003年4月30日:《哈飞赛豹》)可以肯定,在哈飞长达10年的品牌创建过程中,当地政府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曾给予了大力扶植。否则,哈飞不太可能比较顺利地走到今天。
 
     然而,从媒体上看到哈市政府颁发的公务用车配备通知,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都什么年月了,居然还有地方政府煞费苦心,在商品流通领域划地为牢,人为制造有害无益的交易壁垒?      

     从行政层面来说,此举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应该说,地方政府规定哪一层级的机关和官员只能购置多大排量、价值多少的轿车,是十分必要的。就算明文强调不得擅自购买进口轿车,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用“红头文件”锁定本地所产的哈飞赛豹,并辅之以强制性行政手段,要求购买公务用车一律不得心有旁鹜,这就未免过于霸道了一点。何况,政府采购必须公正、透明,通过公开竞标程序进行,这是国务院一再重申,且实施多年的“天条”之一。现在,哈市政府另立章法,不知是否经过了上面“特许”?如果没有,那就是典型的违规行政。 

     从市场角度而言,不利于哈飞赛豹进一步自主创新。目前,国内中外合资、合作生产的轿车很多。相比之下,在性价比等方面哈飞赛豹是否位居最优?恐怕暂时难说。既然如此,哈市政府凭什么强令所辖机关统统成为它的高端用户,并启动庞大的行政制约机制将其他品牌的轿车拒之于市门之外?显然,这不仅扰乱了以公开、平等竞争为基石的市场秩序,更要命的是,必将严重影响哈飞赛豹的品牌建设。事实说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任何著名品牌既不是在地方保护主义的羽翼下创建的,更不可能在区域性“自产自销”的格局中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因此,哈市的做法很有可能消弭哈飞赛豹搏击市场的锐气,甚至使这一好不容易创建的民族品牌丧失应有的核心竞争力。 

     早几天,北方一位省长说,要管住政府“闲不住的手”。我以为,在哈飞赛豹销售一事上,哈市政府的所作所为,应该列入被“管住”的行政清单,由上级政府出面责令其立马收回成命,以免哈飞赛豹的创新之路越走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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