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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进口车品牌总代理浮出水面 共有5家获得批准

作者:南溟 发布于:2005-12-29 16:51:15 来源:解放日报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全国首批6家进口汽车品牌总经销/总代理名单,上海南星行汽车有限公司名列其中,成为首批且唯一上榜的上海企业。另外5家分别为北京、天津和深圳的企业。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获国家工商总局审核批准的这些企业即获得合法的品牌汽车经营权,并可自行发展其二级经销网络。 

  上海南星行汽车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上海口岸为基地的进口汽车经营企业,在高档进口商务车领域具有一定行业领先优势,其代理的PMC“商务之星”豪华商务旅行车为高端商务、行政用车的热门车型。 

  按《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最晚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所有从事汽车经营的企业都必须获得品牌总经销/总代理企业的授权,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将现有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由“汽车”更换为“某某品牌汽车经营”,否则将被取消经营权。(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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