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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召回制度有望出台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3-11-10 09:06: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我国汽车召回制度有望出台

本报讯  (实习记者  葛胜征) 11月初,从杭州“汽车与城乡经济”高层论坛传来消息:国家质检总局已起草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近期有望出台。这标志着一直为汽车消费者及汽车厂商们关注的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已有眉目了。

据了解,随着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和轿车进入家庭,汽车质量、维修服务纠纷和由于汽车产品缺陷造成的伤害呈较大幅度


增长,北京2002年较2001年汽车投诉的数量成倍增长。经营者对缺陷汽车处理不当和回避更换、退货责任以及轿车质量、维修服务质量、汽车零配件质量问题已成为目前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现实生活急需相关法律加以规范。

但以往发生的国外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后,只对国外消费者说“召回”,不管国内消费者的诸多现象,极大地伤害了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国内汽车消费者因车的质量问题想退换货,更是难上加难。

汽车业专家贾新光分析:这是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要求。在国外,召回制度是有法律要求的。它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愿召回,二是强制召回。

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司长于献忠介绍,他们是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当前社会实际需要,组织国内有关专家成立课题组,借鉴国际上相对成熟的管理经验,分析我国现实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解决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同一缺陷,消除缺陷产品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的问题。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解决由于随机因素导致的偶然性缺陷产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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