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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明年施行

作者:李雪峰 发布于:2004-12-29 14:24: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商务部12月8日发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7章38条,分别对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审查的程序与期限、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颁发与变更、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做出了全面的规定。
 
  针对近年来成品油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成品油市场整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办法》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分别做了专章规定,明确了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各自的行为规则,并对违反《办法》的各种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有利于解决以往成品油市场管理中重许可、轻监管的问题。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物资,制定该《办法》,不仅对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确保成品油市场管理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成品油零售经营对外开放的最后期限是2004年12月11日,成品油批发经营也将在两年后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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