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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14:15: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3月15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等耐用商品或者装修装饰服务的,消费者自接受商品和服务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时经营者承担瑕疵的举证责任。
 
  点评:《新消法》完善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堵住了以往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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