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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校车信息管理系统

作者:张小莎 发布于:2015-06-24 14:14: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根据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2013年工作计划,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校车信息管理系统。

 
  3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校车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这主要是为了便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全国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校车运营企业的基本情况,满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水平。
 
  通知明确,信息采集的对象是所有为义务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幼儿服务的校车,包括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学校及幼儿园自备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校车。省级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督办机制,做到县不漏校(园),校(园)不漏车,车不漏人。
 
  目前,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部门采集已许可的校车、已审批的校车驾驶人、已确定的随车照管人员和相关校车运营企业的相关信息。之后许可的校车、审批的校车驾驶人、确定的随车照管人员和设立的校车运营企业信息应及时录入文件。校车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后,文件中的信息将直接导入系统数据库。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交管部门每月将校车标牌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和校车驾驶人审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每月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信息等通报同级公安交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系统中为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设立专门的用户账号,为查询相关信息提供方便,实现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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