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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新政执行首日全疆减征332万

作者: 发布于:2015-10-14 08:27:34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晨报讯:“来之前还担心节后第一天车购税减半征收政策能不能到位,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国税局的办事效率真是一流!”

 
  10月8日上午,陈俊芝从哈密地区石油新城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就此成为新疆首批小排量乘用车车购税减征政策受益者。根据新政策,陈俊芝购买的大众牌轿车一次性可减征5106元。
 
  同日,在乌鲁木齐,新车购税减征政策执行首日,乌市乘用车销售1000余辆,其中200余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享受到了减征优惠,减征车购税100万元。
 
  10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获悉,10月8日,即“十一”长假后的首个工作日,全疆共计办理车购税3680辆,征收税款41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减征车辆827辆,累计减征车购税332万元。
 
  新疆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吴绩敏告诉记者:“新政策推出后,符合减征条件的车辆销量同比增长了15.3%。从长远看,车购税减征政策将有利于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辆购置税予以减征优惠,自10月1日起执行。
 
  新疆国税局为保障纳税人在“十一”大假后第一天就能享受到减征“大礼包”,该局工作人员争分夺秒,在10月1日凌晨零时前,完成了征管系统的升级及业务功能测试,同时在办税服务厅专设了车购税咨询窗口,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政策解答,“十一”大假后全疆国税局均已对符合条件的车购税纳税人进行减征。
 
  乌市国税局根据2014年乌市乘用车销售数据测算,2016年,执行新车购税政策预计可为首府车主减征车购税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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