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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要求整治汽车市场

作者: 发布于:2015-08-13 08:08:21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通知,针对汽车市场存在的问题,要求从本月起至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霸王条款等5项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目前汽车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汽车市场秩序。整治将从本月起持续到年底。此次专项行动将围绕消费投诉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重点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商业贿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合同格式条款5种违法行为。
 
工商总局要求整治汽车市场
汽车市场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在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虚增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且收取未提供的服务项目的费用等。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利用媒体、网络、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及其他产品信息作虚假表示等。
 
  商业贿赂行为:在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等方面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等。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在汽车销售维修保养及装饰装潢中,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等。
 
  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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