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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家车企参与警用车辆协议供货竞争 结尾有彩蛋!

作者:张静 发布于:2018-05-23 09:35: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5月22日,2018-2019年度警用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百余家车企前去参与谈判,部分车企还展出了符合本次协议供货的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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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车改革后,一线执法执勤车是重要的公务用车保留品目。近年来,执法执勤采购项目更是不断增加,执法用车需求也稳步增长。
 
  相关人员透露,全国每年新增和更新的执法用车需求至少在5万辆。
 
  13包可供选择 新能源电动车成亮点
 
  据了解,本次竞争性谈判共13包,第1包为排量1.6L(含)以下,且价格12万(含)以下的轿车;第2包为排量1.8L(含)以下,且价格18万(含)以下的轿车;第3包为第1、2包未包含的其他类轿车;第4包为排量2.5L(含)以下,且价格25万(含)以下的越野车(SUV);第5包为第4包未包含的其他类越野车(SUV);第6包为车长≤7米的轻型客车(含商务车MPV);第7包为7米<车长≤10米的中型客车;第8包是车长>10米的大型客车;第9包是皮卡(含厢式);第10包是货车(含栏板式和厢式);第11包为摩托车类,包含燃油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第12包为新能源电动车;第13包是全地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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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响应人可以投报全部包,也可只投报其中任意几个包,但投报的车型不得重复。采购范围除了整车以外,还包括上述车辆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另外,本期协议供货执行最高限价500万元,所报价车型(含配件)的报价均不得超过500万元,否则将导致报价被拒绝。每包产品中报价有效优惠率<0,则该产品直接被淘汰。而且,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报价,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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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要带头使用新能源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该办法于2017年12月开始实行。
 
  本次协议供货第12包为新能源电动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氢燃料机汽车,具体车型可为轿车、越野车、各类客车等,凡是符合的车型均可以投报第12包。
 
  并且,众多新兴的新能源车企也纷纷参与谈判,比如广汽新能源、云度新能源等,足可见新能源车企对政府采购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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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专用车 警用无人驾驶装备协议供货将开标
 
  目前,政府采购市场对于公务用车的需求越来越细分,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适应采购单位需求,分不同项目进行采购。
 
  5月28日,2018-2019年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将举行公开招投标,招标内容包括反恐突击车、警用排爆车、反核生化恐怖现场应急指挥车、警用装甲车、警用通信指挥车、警用诊疗车、水罐消防车、警务飞行指挥车、移动警务室等共55包。具体开标时间为5月28日9:30。
 
  5月31日,2018-2019年度警用无人驾驶装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也将举行公开招投标,招标内容分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船、机器人三大类,共10包。具体开标时间为5月31日9:30。
 
  还没有准备好相关投标资料的企业抓紧时间了!
 
  据悉,以上三个协议供货项目执行期限均为2018年6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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