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治堵 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将入法
作者: 发布于:2016-01-26 14:00: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昨日(1月2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作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今年的常委会报告提出,为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将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
北京街头
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规定有望年内出台
今年拟安排审议10项法规草案,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治理交通拥堵问题,为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昨天透露,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目前考虑其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已经实施多年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此前外界关注的征收拥堵费等问题,暂没有纳入此次立法考虑。不过,在讨论过程中,也会听到各方面的意见。
她说,北京已经实施数年的机动车限行政策属于政府的临时措施,一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纳入立法,将以法规的形式将机动车限行固化下来。研究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规定的过程,也是汇集群众意愿的过程。为了城市交通更有效地运行,公众适当降低一下自己的机动车使用强度,保证大家都能拥有一个比较顺畅的交通环境。“老百姓财产的使用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只有老百姓自己能限制,但有时老百姓为了自己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也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这个让渡过程就是立法过程。”
李小娟介绍,如果此次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获得人代会通过,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将在今年制定,并很有可能年内出台。
今年调研起草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
立法方面的其他工作计划包括:继续审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为保持与新修订的立法法的衔接统一,规范首都立法工作,修订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有序健康发展,修订旅游条例;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推动本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监督工作,修订预算监督条例;为推动和保障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市民身体素质,修订全民健身条例;为加强气象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为加强区、乡镇人大建设,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修订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此外,拟对制定住房租赁管理条例、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进行调研起草;对制定行政程序条例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开展立项论证。为保持法制统一,开展法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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