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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550辆进口车被人拍走

天津爆炸受损车被曝流入拍卖市场

作者: 发布于:2016-01-22 08:02:56 来源:京华时报

  现场发放的“残值车拍卖会目录”上详细记录了车辆车架号、受损程度等车辆信息。有多个车架号编码均在克莱斯勒此前公布的“严重受损”车辆之列(其中包含2114辆销毁车辆)。由此可以看出,这批受损车辆正通过拍卖渠道流向了市场。
 
  在此前一天,即1月18日,在主营事故车、受损车辆的机动车网络拍卖平台“博车网”进行的一场拍卖中,这批大切诺基和牧马人也以16万~19万元的起拍价挂出,共计400辆车,很快也被悉数拍出。
 
  据一位参与拍卖的汽车销售商说,与他们签署拍卖协议的是一家保险公司。
 
  车辆拍卖后无售后保障
 
  眼下,经由拍卖公司的渠道卖出的这批受损车辆,近几日将相继交付到各地的商家手中,一些车辆在加价4万~6万元不等后将被售出。但是,有商家明确表示,将不承担这些受损车辆的“三包”质保等售后服务。
 
  “一般受损车被拍卖走,要么拆成零件使用,要么修理后再当做整车来处理。”一位熟悉受损车辆拍卖的业内人士说,“如果考虑到对品牌的影响,整车厂也可以通过回购受损车辆,来减少大范围的流入市场,但完全制止,很难做到。“这些车辆手续齐全,但是没有售后服务也没有质保,上牌和售后都得自理。”上述不愿具名的销售经理说,所谓“手续齐全”是指车辆的关单、商检单和一致性证书都完好无缺。
 
  但是,有了这些手续,在经过车辆修复和车检后,即可以上牌。“即便是受损严重的事故车,只要车辆没有达到报废标准,在售出后和普通车辆区别不大,一样可以上牌、上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蒋苏华说。
 
  蒋苏华同时表示,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如果不对车辆受损的情况向消费者进行说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这种行为即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如果事先说明了车辆的真实受损情况,并与消费者签署“免三包责任”的协议,一旦事后出现车辆质量纠纷,则由商家与消费者“自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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