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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车改革方案获批 6月底完成

作者: 发布于:2015-05-12 11:49:3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不同地市最高补贴差距不得超20%


  中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


  比照中央规定,广东车改补贴标准确定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对于现有公车处置方式,《方案》明确,对于核定取消的公务用车,由省财政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制定处置办法,委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处置收入扣税后上缴国库;对于未能公开拍卖处置的车辆,登记造册后由本单位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施行有偿使用,或实行市场化运行。对于原公务车司机,《方案》提出“以内部消化为主,不得简单推向社会”。


  焦点


  正处3600元、3200元、2800元……


  多地车补远超新规会否成为改革阻力?


  广东的珠三角多地早已探索货币化公车改革。以佛山为例,从2004年的五区,到2010年的市直机关,再到2011年的公检法,佛山的货币化公车改革一直走在前列,初步实现了财政减支的目标。据悉,佛山市直机关公车补贴标准分为八个档次,最高正处职补贴标准为3600元,普通科员也有1300元。


  珠海2013年车补标准,正处级领导职务3500元,非领导职务3200元,普通科员800元。惠州正处级官员每月补贴2800元,科员补贴500元;广州天河区正处级官员补贴为2800元;东莞正局(处)长为3000元。这些标准都远远高于此次公车改革标准。


  对这些先行改革的地方来说,车补降下来,是否会成为改革的阻力?对此,广东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谷粱表示,“车补”其实也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随着经济发展和工资收入的不断提高,最终也要纳入个人工资收入中去,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通常做法。不可否认,现在的工资收入(包括地方各种补贴)比十几年前已经有了相当幅度的提高,家庭对于买车养车的承受能力也明显增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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