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消防宣传车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皖C-2017-HY-CG-Z-053
作者: 发布于:2017-07-20 16: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怀远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消防宣传车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皖C-2017-HY-CG-Z-053
怀远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消防宣传车项目(二次)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人:怀远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消防宣传车一辆。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平忠 13956361127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6月23日
5、开标日期: 2017年7月20日9时00分
6、公示日期: 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4日
7、评标委员会成员:陈发宏、何涛、魏金梅、唐中雷、刘平忠
8、监督人员:黄涛
9、采购人代表:刘平忠;联系电话:13956361127
10、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天长市炳盛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永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11、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178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182000.00元
12、投标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萧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消防车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奔象专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宣传车
13、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张正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 fjahcompany@163.com 邮箱。
联系电话:13956361127、18109627889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公示单位:怀远县公安消防大队、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14、举报受理单位: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 系 电 话 :0552-8058115
公示附件.rar
项目编号:皖C-2017-HY-CG-Z-053
怀远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消防宣传车项目(二次)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人:怀远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消防宣传车一辆。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平忠 13956361127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6月23日
5、开标日期: 2017年7月20日9时00分
6、公示日期: 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4日
7、评标委员会成员:陈发宏、何涛、魏金梅、唐中雷、刘平忠
8、监督人员:黄涛
9、采购人代表:刘平忠;联系电话:13956361127
10、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天长市炳盛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永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11、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178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182000.00元
12、投标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萧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消防车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奔象专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宣传车
13、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张正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 fjahcompany@163.com 邮箱。
联系电话:13956361127、18109627889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公示单位:怀远县公安消防大队、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14、举报受理单位: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 系 电 话 :0552-805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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