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采购城市公交客车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城市公交客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7]095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7]153号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 纯电公交车,宇通,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ZK6105BEVG20,100台,489500元/台。 交货期:2017年6月30日前 四、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6月20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48950000.00元,地址为: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六、名单:张保军、张子荣、裴新军、石银江、赵安乐 地址:洛阳市南昌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 0379-63626091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许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九、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