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车辆购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车辆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车辆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28号
二、项目内容: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所需生产用车:污泥运输车、铲车、水样采集车、管网巡检维护车等。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5月24日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郝铭志、张英、康敬梅、马瑞智、史来明
五、评审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保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6728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永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报价:6752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兰考天龙环卫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报价:673955.00 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8530238566
采购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73739113
七、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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