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采购小型混凝土搅拌车及干混砂浆运输车项目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委托,对小型混凝土搅拌车及干混砂浆运输车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7】205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预算 |
小型混凝土搅拌车及干混砂浆运输车项目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83.7万元 |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或产品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页面截图);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车辆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到政府采购中心308室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若以上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内容不一致时,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公告信息内容为准。信息获取人须及时将两网站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反馈至我中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12 月 26 日 9: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2 月 26 日 9:00 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电话:0396-2609221)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41288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188号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
11.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2610822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文明大道1196号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
附件: 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采购小型混凝土搅拌车及干混砂浆运输车项目
一、技术要求
序号 | 货物 名称 | 数量单位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
1 | 6立方米混凝土搅拌车 | 2台 | 功能要求及技术参数 | 1、必要功能:满足使用需求。 2、辅助功能:满足使用需求。 3、所采购的产品必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 4、车辆质量稳定,使用部件符合国家标准; 5、罐体前封头≥6毫米合金钢高强耐磨材料;筒体≥5毫米合金耐磨材料;有效容积≥6立方米; 6、发动机使用玉柴国五发动机,功率140≥马力; 7、轴距≥3400毫米,整车宽度≦2500毫米 8、双层大梁≥250,10吨加强型后桥,带动力转向,断气刹、ABS.轮胎为钢丝胎+备胎 9、上装液压系统必须使用欧洲进口减速机、油泵、马达,带气压供水装置。 10、整车重心低、稳。 11、必须安装车后、车侧防护栏及倒车蜂鸣器。 | |
2 | 干 混 砂 浆 运 输 车 | 1台 | 功能要求及技术参数 | 1、必要功能:满足使用需求。 2、辅助功能:满足使用需求。 3、所采购的产品必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 4、车辆质量稳定,使用部件符合国家标准; 5、罐体前封头≥6毫米高强度板材料;筒体≥5毫米高强度板材料;有效容积≥20立方米; 6、柴油发动机:功率270≥马力; 7、轴距≥4350+1350毫米,整车宽度≦2500毫米 8、双层大梁≥250,10吨加强型后桥,带动力转向,断气刹、ABS.轮胎为钢丝胎+备胎 9、上装:由液压系统、取力器、传动轴、举升系统、罐体总成、气力输送系统、卸料管路系统、液压支腿、双向平衡阀、液压油箱组成。 10、整车重心低、稳。 11、必须安装车后、车侧防护栏。 | |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 按照国家车辆质保统一规定执行。 |
售后技术 服务要求 | 免费负责人员技术培训、调试、维修等。 |
交货时间和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地点:中标车辆由采购方验货自提。 |
付款方式 | 车辆验收交付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
备件要求 | 按有关规定执行 |
售后服务保障及维修相应时间要求 | 自产品验收交付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免费维修;由于设备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或故障造成的后果由中标方承担一切后果;正常维修需12小时内做出回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 1、 1.车辆费用:供货方负责购买车辆首次第一年的交强险。 2、 2.车辆必须符合车辆登记要求,办理车辆登记时供方给予协助,因车辆不符合上牌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3、 3. 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