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度消防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度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D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度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汴财招(2017)132号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金额:1750万元
2.4招标范围:
D包:25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140万元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2.6交货 期:D包60日历天;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应含本次采购内容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经销商报名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投标产品需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必须具有产品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或提供3C认证承诺书(承诺交货时提供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供应商允许报多个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 30时。
4.2、出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10号窗口(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4、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无行贿查询资料;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对代理机构的查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5、投标人现场报名前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未及时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24 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5037886111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第五大街与宋城路交叉口北一百米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寇先生
电 话:0371-23234066 0371-23234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