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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2015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车辆采购第二部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07 09: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4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临城县2015年度南水北调沿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车辆采购第二部分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84670020008
项目联系人:王文文
项目联系电话:18131927367
采购人:邢台市环境保护局临城县分局
采购人地址:临城县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7182321
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290611
预算金额:9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8月14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或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4、生产企业被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5、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应有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允许再次授权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6、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接到甲方服务要求,必须保证2小时内到达指定区域,12小时内解决故障。7、投标车辆要能保证上合法牌照,已办理免征公告(资质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买方上牌时不需缴纳购置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1.根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质疑理由成立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2.1招标文件的获取:执行临城公管办(2014)1号文件。2.2如果有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公告发布的媒体和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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