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运输局洒水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04 11: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运输局洒水车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73480020022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024633
采购人: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鹿泉区北斗路与石邑街交叉口附近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101868
代理机构:河北泽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03号和平时光家园6-1-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024633
预算金额:1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03号和平时光家园6-1-20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查询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 4、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只能有1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以报名时间最早的为有效投标人。 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注: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请及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138702),未及时注册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2、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发售,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运输局洒水车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73480020022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024633
采购人: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鹿泉区北斗路与石邑街交叉口附近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101868
代理机构:河北泽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03号和平时光家园6-1-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024633
预算金额:1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03号和平时光家园6-1-20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查询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 4、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只能有1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以报名时间最早的为有效投标人。 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注: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请及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138702),未及时注册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2、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发售,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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