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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特种车辆及反恐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01 16: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特种车辆及反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特种车辆及反恐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YZFJL2017-07-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男

项目联系电话:1884311184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8858号

联系方式:王亚男 188431118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欢欢 0431-8088759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擎天树街95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概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特种车辆及反恐装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特种车辆及反恐装备等采购,详见技术规格与要求;

3.本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攀登突击车、反恐突击车采购;

二标段:装备运输车、防暴运兵车采购;

三标段:夜视仪、战术照明灯等采购;

四标段:狙击步枪夜视瞄准镜、狙击步枪白光瞄准镜等采购;

五标段:卫星电话、超短波背负装具等采购;

4.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供货日期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7.采购预算: 一标段:250万元,二标段120万元,三标段:84.115万元,四标段:93万元,五标段:21.8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7.如非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一标段、二标段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备汽车制造或汽车改装;8.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9.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10.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8.9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擎天树街959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证副本)、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类似业绩(2014年至2016年)、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制造商提供生产证明(代理经销商需要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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