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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自卸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26 11: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自卸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自卸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JX2017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惠琴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57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地址: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联系方式:黄先生 0591-879579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符惠琴 0591—8755570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

名称

项目

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

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自卸车

其它

设备

公用

3辆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黄先生

0591-87957915

福州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制造商或供应商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提供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正本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用复印件);(4)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还必须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进行注册、报名,绑定CA卡(投标人可先申请注册、报名,同时申请办理CA卡。办理咨询电话:400-887-6133)。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帐  号:351008020018000665537

电子信箱:1873627286@qq.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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