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公安消防大队滨河新区消防站水罐消防车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利辛县公安消防大队滨河新区消防站水罐消防车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网招)
项目编号:LXCG2017231号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利辛县公安消防大队滨河新区消防站水罐消防车公开招标
2、采 购 人: 利辛县公安消防大队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一个标包:利辛县公安消防大队滨河新区消防站公开招标水罐消防车2辆;含供货、包装、运输、现场配合、安装、调试、报验、培训、验收、移交用户、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 1400000.00元
3、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分别为: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年 7月27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谨慎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潜在投标人于报名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报名事宜(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1)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zztb.gov.cn)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
(2)点击网上报名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投标,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报名。
(3)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时间(即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自负。供应商投标时请携带本单位报名回执单,如未提供报名回执单,则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表为依据。
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以电子文件形式出售,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8月9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亳州市利辛县工业园区创业路一号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4、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20000.00元 (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zztb.gov.cn)等媒体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注册用户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辛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
联系人: 白裕东
电话:13645679777
传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人: 吴德军
电话: 0558-8017868
传真: 0558-8017899
2017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