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含随车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裕安区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含随车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裕采G2017H944 | ||||
项目名称 | 裕安区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含随车器材)采购项目 | ||||
项目地点 | 裕安区公安消防大队 | ||||
招标(采购)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公安消防大队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内容 | 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及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总金额约1900000.00元,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资质、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4、所投车辆须通过CCC认证,所投车辆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5、车辆制造商须在国家工信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和保修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预算 | 本项目预算价:190万元 | 评标方式 | |||
供货周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完成 | ||||
招标范围 | 采购清单范围内 | 标段数 | 1个 | ||
发布时间 | 2017年7月17日 | ||||
报名时间 | 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17时00分止 | ||||
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地点: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安市齐云西路与嵩寮路交叉口区地税大楼15层)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另行通知 | ||||
联 系 人 | 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电话 | 0564-3303026 | ||
备 注 | 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需提供核查原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为销售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授权(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唯一销售商)、招标资质、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注明投标人名称,委托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请报名单位自行至裕安区财政局官网下载栏下载报名(审查)登记表,报名时装订为报名材料封面递交。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质、资格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仔细对照招标资质及资格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