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公安消防大队抢险救援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彬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彬县公安消防大队抢险救援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彬县公安消防大队抢险救援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LD2017-072Z
三、采购人名称:彬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彬县城关街道医院东南300米
联系方式:029-34922182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二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北角天地时代广场A座21楼
(地铁2号线市图书馆站D口出)
联系方式:029-81315599转807
五、采购内容:抢险救援车辆(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870000.00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所投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要提供)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4、所投车型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2016年度消防装备供应商入围单位(附截图或入围名单);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止。
2、发售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03日下午14:00止;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03日下午14:00;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范 工
联系方式:029-81315599转80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5 0193 0041 00000 182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