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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11 18: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屯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车采购(项目编号:TSC2017-89)所需的货物及其服务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车采购;

2、用途:工作需求;

3、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5、采购预算:¥28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提供2017年近三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三个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4、投标人非生产厂商的、需提供主要设备(机动车汽柴一体综合遥测仪主机系统、系统光路反射系统及多点式不透光烟度遥测发射系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购买本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7112017718(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标书发售地点:http://218.77.183.48/htms;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现公司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73116: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773116: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政务中心旁会展楼)二楼205开标室;

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五、其他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605室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固定电话:0898-65372004

传真号:0898-653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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