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怀宁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HN-2017-183 (财2017年第223号)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6月30日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怀宁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宁县财政局
1.3、招 标 人:怀宁县人民医院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
2.2、项目采购内容:救护车贰辆,(规格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金额:约60.0万元;
2.4、供货期: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则须具有制造商销售授权文件或产品代理证明文件等;
3.3、投标申请人在安徽省境内必须设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以来)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在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申报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qzbcg.org/front_h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 ”,联系电话:0556-5101688,联系人: 汪鹏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 6 月 30 日至2017年 7 月 7 日17:30前登陆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www.aqzbcg.org/front_hn)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405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aqzbcg.org)、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qzbcg.org/front_h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 系 人:朱军友
电 话:1386604551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县医院对面)
联系人:丁 伟
电 话:0556-4632400
八、其他说明
8.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8.2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qzbcg.org/front_hn)网站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项进行评审。只有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及报价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扫描件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投标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放弃投标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8.5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8.6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
9.1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户 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 号: 1767 4147 8968
9.2投标人应在 2017年 7 月 21 日09时00分前(到账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9.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确权时间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