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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车、救险车等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22 10: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车、救险车等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7-06-22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车、救险车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NBJX170150G
二、项目概况:

品目

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5吨垃圾转运车

4辆

详见设备清单

8吨垃圾压缩车

1辆

详见设备清单

桶装式垃圾运输车

1辆

详见设备清单

纯电动桶装垃圾运输车

1辆

详见设备清单

救险车

1辆

详见设备清单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品目一:120万;品目二:47万;品目三:11万;品目四:15万;品目五:28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同时具备:
品目一、二、三、四、五:
1)、本项目如果是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书发售日期: 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发售地点:供应商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A03)现场购买。 、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品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4日14时00分


注: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八、投标地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九、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14日14时00分
十、开标地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一、投标保证金:

1、品目一:人民币24000元整;

品目二:人民币9400元整;

品目三:人民币2200元整;

品目四:人民币3000元整;

品目五:人民币5600元整;

2、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7月11日16:00之前缴入指定账户。

4、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明街支行

银行帐号:691488363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4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2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0574-83555215。


采购单位:
宁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严云娣/0574-65501192/宁海县环城西路40号

采购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周艳、杨迪、杜宏发、叶原波
联系电话:0574-83890892、18958278756(技术咨询)
传真:0574-83890892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A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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