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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车及模拟火场逃生帐篷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26 11: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车及模拟火场逃生帐篷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车及模拟火场逃生帐篷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SJSZC-XM2017030731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洪生

项目联系电话:688786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2号

联系方式: 158015137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洪生6887864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车及模拟火场逃生帐篷购置项目

1、采购内容: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车及模拟火场逃生帐篷购置项目

控制预算金额:2,400,000元。

★2、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车辆3C认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违法记录的声明。

(5)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车辆3C认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违法记录的声明。(5)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免费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车辆3C认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违法记录的声明。

(5)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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