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区”综合行政执法电动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两区”综合行政执法电动车采购项目已由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财政局批准,采购人为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资金为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两区”综合行政执法电动车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两区”综合行政执法电动车采购,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5人座封闭电动货车 | 6 | 辆 |
2 | 6人座封闭电动巡逻车 | 1 | 辆 |
3 | 5人座封闭电动巡逻车 | 2 | 辆 |
4 | 14人座封闭电动车 | 2 | 辆 |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完整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1.3采购预算:人民币74.1万元。
1.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出最短交货期。
1.5供货地点:两区辖区内以采购人提供地点为准。
1.6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的招标需求及采购内容的要求。
1.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
2)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4)缴税所属时间在2016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5)缴费所属时间在2016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2.2信誉要求:
1)供应商近三年(2014至今)来,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或其它采购活动没有不良记录,并提供真实的承诺书;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2.3履约情况: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供应商资格被取消。
2.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1日14时5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8日10时30分。
4.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mggzy.com)上发布。
采 购 人 :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昆明两区
联 系 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12层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0871-68375449-605
传 真: 0871-68375447
邮 编: 6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