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清扫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清扫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偃师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拟对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清扫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投标企业。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交通运输局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015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自筹
4、预算金额:人民币730000元整
5、招标内容:扫路车2台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专项唯一授权书;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书(3C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2014年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6、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期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0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配楼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报名成功后发放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专项唯一授权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须提供供货合同、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自然人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偃师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7712933
邮箱:5hehehaha5@163.com
主持招标机构: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7792008
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