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渭南市第二医院复苏型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渭南市第二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渭南市第二医院复苏型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渭南市第二医院复苏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6-ZB-2175/1
三、采购人名称:渭南市第二医院
联系方式:0913-207214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车型一:数量1台
发动机 | 柴油发动机 |
燃油种类 | 柴油 |
排气量ml | ≥2100 |
排放标准 | 国V |
车型二:数量4台
发动机 | 柴油发动机 |
燃油种类 | 柴油 |
排气量ml | ≥2100 |
排放标准 | 国V |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210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供应商改装后的专用车辆需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救护车车型,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详细数据;
4、所投车辆需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5、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车辆的代理证或授权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3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西安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下午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1楼第七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白国锋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462457898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