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消防宣传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消防宣传车采购
项目编号:GXJLHCG201703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8-22752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广西河池市百旺开发区同德路一巷5号
联系方式:费工(0778-22752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费工(0778-2275211)
代理机构地址: 河池市百旺开发区同德路一巷5号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消防宣传车一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3日 08:30 至 2017年03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广西河池市百旺开发区同德路一巷5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持下列材料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购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单位于2016年12月-2017年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有委托代理人其名字必须在缴纳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已取得“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广西河池市百旺开发区同德路一巷5号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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