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关于武功县中医医院等单位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功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武功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关于武功县中医医院等单位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武功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关于武功县中医医院等单位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D2016-040
三、采购人名称:武功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地 址: 武功县
联系方式:029-3729954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8层C室
联系方式:029-82309053 823090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武功县中医医院、武功中心卫生院、长宁中心卫生院及凤安中心卫生院采购救护车各一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83.2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三)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车辆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名录产品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车辆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名录产品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的红色公章);
(五)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辆的国家强制性车辆认证3C证书(加盖生产厂家红色公章);
(六)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的依法纳税证明文件;
(七)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厂家或陕西省内4S店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5日14:00
(二)开标时间:2017年3月15日14:00
(三)投标/开标地点: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2309053 8230907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 号:103263753114
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