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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市林业局(GWCG2016-605)森林消防运兵车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21 10: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市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市林业局(GWCG2016-605)森林消防运兵车采购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市林业局(GWCG2016-605)森林消防运兵车采购的

项目编号:GWCG2016-6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937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林业局

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D栋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5060261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0595-2219371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所投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3)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4)投标代表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投标代表须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5)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近三个月内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审核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1日 10:57 至 2016年12月12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会议室(东海大街马可波罗豪园C栋308)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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