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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环卫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21 0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环卫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环卫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XZB-2016-A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38355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树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

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2055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431-838355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宣女士 1868431589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卫星路8722号中天大厦3单元16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1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授权产品代理书或生产制造商同意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供应商应为生产制造商或非生产制造商;若为非生产制造商,供应商应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产品代理书,或者供应商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3.7为满足采购人原有的垃圾箱与投标人供应的垃圾车相匹配,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实际踏勘现场(摆臂垃圾车、小勾臂垃圾车)。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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