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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洗扫车、可卸式垃圾车及可卸式垃圾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11-17 09: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永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洗扫车、可卸式垃圾车及可卸式垃圾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条件:
永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洗扫车、可卸式垃圾车及可卸式垃圾箱采购项目经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编号:YPCG2016-042),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采购内容:(1)洗扫车:3辆;(2)可卸式垃圾车:1辆;(3)可卸式垃圾箱:10个。
1.2采购预算价(人民币):约175.5万元。
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4供货地点: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及永平县杉阳镇人民政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供货和服务的能力。
2.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4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6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的,须获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经销权证明资料。
2.7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8投标人须持有检查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2.9所投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注册标准要求,并提供“机动车整车公告产品详细信息” 证明资料及检测报告,同时提供实物图片和该厂家的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应载明所售产品名称、类型和型号等)。
2.10生产厂家须持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2016年12月14日16: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永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0000061117894012
联系人:吴林芬  联系电话:0872—6521488
3.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不支付预付款,货物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90%的货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余下10%的货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在永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政府采购交易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
4.2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1)至永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政府采购交易窗口报名,同时提交报名资料。
(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林芬 张娅 (0872-6521488)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5)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持有检查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8)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的,须获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经销权证明资料;
(9)所投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注册标准要求,并提供“机动车整车公告产品详细信息” 证明资料及检测报告,同时提供实物图片和该厂家的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应载明所售产品名称、类型和型号等);【复印件须加盖原生产厂商单位公章】
(10)生产厂家须持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原生产厂商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上午09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上午09 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6.2开标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单位:永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人:吴林芬 张娅
        话:0872—6521488
        期:2016年11月16日
 
 
 
 
 
洗扫车主要技术要求
项目
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
数量
供货地点
1.发动机功率:≥88 kw
3(辆)
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辆;永平县杉阳镇人民政府1辆;
2.副发动机功率:≥62 kw
3.外形尺寸(长×宽×高):≥6400*2000*2460(mm)
4.排量:≥2998 ml
5.整备质量:≥5660 kg
6.额定载质量:≥1500 kg
7.总质量≥7280kg
8.接近角/离去角:≤24°/22°
9.轴距:≥3810 mm
10.作业宽度:≥3 m
11.作业速度≥3~20 km/h
12.最大作业能力:≥62000 m2/h
13.最大吸入粒度:≥100 mm
14.高压水路系统工作压力:≥10 MPa
15.高压水路系统流量:≥80 L/min
16.污水回收率:≥90%
17.作业效率:≥98 %
18.垃圾箱卸料角:≥48 0
19.水箱容积:≥4.5 m3
20.垃圾箱容积:≥2.8 m3
21.要求采用“中置两立扫+中置宽吸嘴内置高压水喷杆+中置高压侧喷杆”结构,并将左右侧喷杆与吸嘴整合在一起,使作业装置集中,喷嘴离地间距恒定,刷洗—冲洗—吸收污水等作业动作连续流畅,达到作业飞溅少、污水吸净率高,清洗宽度大,清洗效率高。
22.要求能同时刷洗道路路面、路缘及路缘石立面,配合低压水路中喷出的低压水,可实现对道路路面、路缘和路缘石立面的刷洗。
23.要求采用左、右高压侧喷杆与吸嘴整合在一起,采用“V”型布置方式,液压操作收放。可调整“V”形 角度及高压水喷嘴角度,喷嘴离地间距恒定,水流冲击力大,能高效汇集污水,并具有防撞和自动复位功能。
24.要求清水箱及垃圾箱均采不锈钢制作,永不生锈,且垃圾箱装有防溢满报警装置。
25.要求设有高、低压两套水路系统。关闭高压水系统后,可利用低压水路系统洒水除尘,进行道路清扫作业,可连续作业5 h以上。
26.要求左、右侧高压喷杆上设置了高压万向喷头,可对道路隔离墙、隔离墩进行冲洗。
27.要求采用中置双吸口超宽吸嘴,其内置长排喷杆离地间隙小、水流冲击力大,能直接将污水送至吸口,作业飞溅少,污水吸净率高。并可根据根据路面污染情况,调整长排喷嘴对路面的冲洗角度,使清洗效果更佳。
 
可卸式垃圾车主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
数量
供货地点
1.发动机尾气排放标准为国Ⅴ标准
1(辆)
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人民政府
2.外形尺寸:≥3870*1480*1880(mm)
3.轴距:≥2750(mm)
4.前悬/后悬:≥480/640(mm)
5.最大允许总质量 ≥1850kg
6.整备质量:≥1100kg
7.额定载质量:≥590kg
8.接近角/离去角≤58°/37°
9.最高车速:≥98 Km/h
10.最大扭矩 :≥ N·m/(r/min)≥91/4000~4500
11.最小离地间隙 :≥165mm
12.最小转弯直径 ≤11 m
13.最大爬坡度:≥30%
14.要求发动机功率≥50KW/5600r/min
15.钩心高度为:≥1015mm
16.拉臂额定提升能力:≥1000kg
17.装箱作业时间:≤35s
18.卸箱作业时间:≤45s
19.卸料循环作业时间 :≤70 s
20.自卸角度:≤45°
21.主油缸要求采用缓冲结构,装箱时动作平缓,作业噪音低
22.要求液压泵从发动机取力,动力充足,可靠性高
23.主油缸要求采用平衡阀控制,防止液压系统爆管出现的安全事故
24.要求采用全液压控制,便于操作者在驾驶室内就可以完成装卸垃圾箱的工作
25.要求采用电气互锁装置,提高设备操作的安全性
26.要求设有工作和维修两种操作模式,可使设备在维修模式下进行应急作业,也方便检修
27.配套垃圾箱采用全封闭式设计,在转运途中不会有污水渗漏,解决了二次污染问题,更具环保性
可卸式垃圾箱主要技术要求
项目
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
数量
供货地点
1.容积:≥2m³
10(个)
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人民政府
2.钩心高度≥1015mm
3.箱体重量:≥290kg
4.外形尺寸:≥2120×1480×1220(mm)
5.投料门形式:对翻四开门
6.底板厚度:≥2 mm
7.侧板厚度:≥1.5 mm
8.顶板厚度:≥1.5 mm
9.前封厚度:≥1.2 mm
10.后门板厚度:≥1.5 mm
11.厢体底部装有高强度聚氨万向脚轮,方便垃圾箱的移动,使用寿命长
12.所载垃圾箱为全封闭设计,采用卸料门锁紧机构,杜绝了转运过程中的垃圾撒落和污水滴漏产生的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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