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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南金学校车辆购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01 11: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金普新区南金学校车辆购置采购公告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为金普新区南金学校车辆购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1、招标编号:DCZ201607120
项目名称:金普新区南金学校车辆购置
采 购 人: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2、采购内容:学校用车一台(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的费用。
4、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
(3)投标车辆必须是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所报校车产品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校车标准。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2014年7月至开标当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
(5)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采购预算:2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6年11月01日至2016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50元,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业绩证明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7、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中文编写(A4纸),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并附有2000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非大连本地)、现金、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2)任何形式之一种。
8、交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9、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保证金的时间、地点:2016年11月08日13:00-13:30(北京时间),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逾期不予受理。
10、谈判响应文及谈判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08日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逾期不予受理。
11、谈判时间与地点:2016年11月08日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12、联系人:
采购人: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8号
邮政编码:116011
电 话:(0411)83608842-107
传 真:(0411)83683835
联 系 人:白仲凯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31425631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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