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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采购中心关于路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31 18: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路桥区采购中心路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环卫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路采招[2016]63号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

33

具体技术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

 

2

8T道路洒水车

1

33.5

 

3

8T多功能机扫作业车

1

58.6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提供检察部门对参加该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12室(区政府大院内)

3.标书获取:本公告附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14:10

.投标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区政府大院内)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14:10

.开标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区政府大院内)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标项1保证金:5000.0

标项2保证金:5000.0

标项3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电汇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提供检察部门对参加该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所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并通过审核及公示合格后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为注册供应商。

十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6-82581369

传真:0576-82401332

地点: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1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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