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办事处)(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办事处购置小型消防站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办事处购置小型消防站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GDJZ2016-H048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60811-00153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成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办事处购置小型消防站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2. 项目内容及数量:采购小型消防车1台,消防摩托车2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3. 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此预算总价作为投标报价总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1小型消防车1台预算: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3.2消防摩托车预算共: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每台伍万元整(¥50000.00元);
4.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交付采购人使用。
注:投标人需对上述货物同时投标,不能只对部分货物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若投标人不是所投车辆的生产商,则须持有所投车辆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书);
4、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
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9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以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如下:
(1)提供投标人资格里2、3、5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购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1日15:00-15: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1日15:30;
3. 投标/开标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评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http://zhuhai.gdgpo.com/)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唐松林联系电话: 0756-881190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519015
联系人:吴细培(项目咨询) 联系电话:18926939198
何晓春(保证金) 联系电话:13527216783,0756-2651788
传真:0756-651780
七、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梅华路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 64684 10525 0127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珠海梅华路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44001646841052500387
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办事处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