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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城乡规划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治理大气污染专用车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18 11: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7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平泉县城乡规划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治理大气污染专用车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3360020004
项目联系人:李明月
项目联系电话:18903247525
采购人:平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平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6030816
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文化大厦南楼十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067000
预算金额:3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07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0-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报名成功后登陆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q.ggzyjyw.cn)文件下载系统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厂家、经销商或代理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 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检察院开具);5 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证明文件;6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 ,需提供生产厂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所有车辆均需符合国五标准,须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公告目录;8供应商需有售后服务能力,方便就近维修;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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