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重度污染洗扫车和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HP2150G/YD16G0708】进行公示,公示期: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ZHP2150G/YD16G070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重度污染洗扫车和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2030728(清洁卫生车辆)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200万元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辆) | 单台限价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货期 |
1 | 重度污染洗扫车 | 1 | 130 | 130 | 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到货、验收并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
2 | 垃圾转运车 | 2 | 35 | 70 |
2.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 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按包组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为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如是经销商(代理商)应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5、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6、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合格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请各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
2) 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核对);
4)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质检合格报告;
6) 购买者身份证。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12日起至2016年11月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3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凌小姐、李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20-22644769、22221806 电话:020-82181065
传真:020-62619398 传真:020-8218106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
光大银行大厦1506之一、之二
邮编:510630 邮编:/
收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银行账号:38610188000123567
(本账户只接受企业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转账汇款,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的汇款以及企业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汇款。)
委托协议:点击打开链接
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