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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城市管理局电动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11 00: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鄂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鄂州市城市管理局电动巡逻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鄂州市城市管理局电动巡逻车采购

项目编号:HBSD-CG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迁

项目联系电话:071138571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鄂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

联系方式:陈爱荣 071138917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迁 07113857108

代理机构地址: 鄂州市凤凰路39-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根据鄂州财采计备【2016】XM2731号要求,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鄂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鄂州市城市管理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州市城市管理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2、文件编号: HBSD-CG014

3、采购内容:电动巡逻车20辆; 采购预算:120万元。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5%合同款,剩余5%的合同款留作质保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及供货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商的项目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6年1010日至2016年 10 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凤凰路39-1号,下同)(0711-3857108)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同型号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售后服务人员、场地、维修站、配件仓库证明材料);

  

(6)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2016年出具的近三年内无商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证明复印件。

(以上第1、2项原件(其余原件资料现场核验退还)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

2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2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6 年10月28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收款人全称: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鄂州市农行东城支行;

账  号:17607201040007206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未送达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招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凤凰路39-1号)

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八、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陈爱荣   0711389171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迁

联系电话:07113857108/1597231612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及供货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商的项目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0日 08:30 至 2016年10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凤凰路39-1号)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凤凰路39-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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