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及救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卫生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及救护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77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及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338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医疗设备 | 1批 | 203.38万元 |
2 | 救护车 | 1台 | 50万元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子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子包1: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本采购项目经营范围;2、具有所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具有所投标产品(非医疗器械除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子包2: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本采购项目经营范围;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具备汽车经营资格,可以开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5、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国V环保要求;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上述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0月11日 至 2016年10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14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卫生院 | 地址:从化区吕田镇 |
联系人:潘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856092 |
传真:020-87856092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32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宋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3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